湖北:2008年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征集志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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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院校有部分招生计划未完成,面向广大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凡达到了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理工类均为395分)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征集志愿。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院校招生计划已全部完成,不征集志愿。

  2.为了缓解本批次部分相对高分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当落选的矛盾,我省安排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七所学校,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填报这些学校征集志愿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440分。分数不够的考生不要填报,以免浪费填报其它学校征集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于12日下午5时截止。考生凭准考证到县市招办指定地点上网填报。不在指定地点上网填报的考生,须在下午5时前到县市招办签字确认。对征集志愿未签字确认的,发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填报征集志愿只填报院校,不填专业,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院校的专业安排。征集志愿为8个平行院校志愿,省招办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审录。建议考生填满8个学校,而且不要全部填报同一类学校,学校之间要拉开档次,争取的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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