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考生)
有时候,记像烈火熔炉,让生铁变成精钢;有时候,忘像暴风骤雨,让繁花成为落英。重生与毁灭,往往就在记与忘之间。
(一)
他站在田里,举起锄头,奋力耕耘着,豆大的汗珠顺着他的额头流过他俊美的脸庞,滴落在田地里。
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他是勾践。他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还要亲自做夫差的马前卒。回到会稽他就亲自耕种,做到非其亲种则不食,非其妻所织则不穿。吃着粗陋的饭食,还要舔尝苦胆;躺在柴草铺上休息时,还在思考着招揽八方的人才。他一刻也不懈怠。
他为什么要这样辛苦呢?国亡了,他可以逃走,可以隐居,可以平静地终老一生,然而他没有!因为他没有忘记国君的责任,没有忘记亡国的耻辱!在他的心底,铭记着他向夫差俯首称臣那一刻的心痛,铭记着他的子民迎他回到会稽时满眼的泪水!这铭记,使他可以忍受苦胆之苦,柴薪之硬!
铭记耻辱,铭记失败,让勾践重新站立起来,终于成就了一代伟业!
(二)
他坐在那里开心地笑着。耳边响着美妙的音乐,嘴里品着美味佳肴,怀里抱着美女佳丽。
丝竹琴韵里,听不到大臣们讨论争执的吵闹;酒香芬芳里,嗅不到战火烧过城池的刺鼻的呛味;美女的流波眼光里,感受不到剑阁栈道凄凉的冷月。他已经忘却了他是刘备的儿子,蜀汉的国君!
他真的觉得这样很好,没有政务缠身,却有荣华享乐。父辈暴霜露,斩荆棘,才有尺寸之地。子龙在乱军中拼死冲杀的目的,父皇在追兵前不弃百姓的良苦用心,孔明在《出师表》中的耿耿忠心,他刘禅全忘了!如此富庶的天府之地,他举以予人,如弃草芥,实在令人寒心。
忘记使命,忘记责任,让刘禅落下不肖子孙这一千古骂名!
(三)
记与忘,或许只是一种态度,但记与忘之间,却决定着兴衰成败。
点评:
这篇文章的切入点很好,选择了两个亡国之君进行对比——“铭记耻辱,铭记失败,让勾践重新站立起来,终于成就了一代伟业”,而“忘记使命,忘记责任,让刘禅落下不肖子孙这一千古骂名”,两相比照,顺理成章地推出了“记与忘之间,却决定着兴衰成败”的观点。
文章立意深刻,用例典型,行文晓畅,结构安排上具有一种“删繁就简三秋树”的清新之美。(唐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