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专业和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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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波)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了我省2008年非延考区和延考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专业和录取办法。

  一是当院校安排在延考区的计划能保证对所有专业全覆盖时,公布院校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数,学校录取时按在延考区、非延考区招生计划数及专业计划数分别进行录取;当院校安排在延考区计划数不能覆盖院校招生专业时,只公布院校在延考区招生计划数和院校招生专业目录(院校明确专业招生计划数在2个及2个以上的除外)。

  二是对延考区未公布专业计划数的高校,在录取中出现投档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所涉及的专业个数大于高校在延考区的招生计划总数的情况时,高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再按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考生。

  三是公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时,只公布各院校在川分文、理科在延考区和非延考区招生计划总数;各院校在川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不再分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只公布各院校在川招生分文、理科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总数。

  四是《2008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专业及名额介绍》中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院校所列“非延考区”和“延考区”下面的数字分别为“非延考区招生计划”和“延考区招生计划”。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院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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