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全省统一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即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三批院校(含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及所有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零时至7月31日24:00时,逾期不予受理。填报志愿方式为:在时间内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首页,点击“2008年高考(Q吧)黑龙江省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补报志愿的操作,如有技术问题可求助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填报志愿考生资格为:凡7月28日零时前在“龙招港”上查询到未被录取结果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如果在填报志愿后查询到了录取结果,其所填报的志愿自然无效。由于在7月28日—31日期间进行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补报志愿,届时,请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询补报志愿通知,勿忘补报志愿。
二、核准后再填报志愿
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每个录取批次均设二个院校志愿栏,考生可在每个录取批次中填报二个院校志愿。各录取批次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200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应按网上志愿表的录取批次选报志愿院校及专业,并将其准确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的志愿栏内,且勿错填或由他人代填代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勿忘兼报。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后应保存好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三、及时查阅录取前公布的全省分数线
我省今年的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在网上填报志愿后,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志愿生源人数分别在录取前划定并公布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届时查阅全省高职(专科)院校分数线。
四、认真了解投档办法
今年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即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高职(专科)院校也分两段投档,即在本科三批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
五、密切关注补报志愿通知和剩余计划
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时间及补报志愿时间已经公布,即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三批院校8月1日-8日录取,8月6日-8日补报志愿;提前录取的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及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8月10日-12日分类同时录取,8月12日补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20日录取,8月17日-19日补报志愿。
需要强调的一是每个录取批次是否有补报,需补报一次、二次还是三次,每批每次补报的具体时间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以及是否需要降分补报等,目前都无法确定,届时我们将先预报有关批次的补报信息,然后再按预报的时间发布正式开始补报志愿的通知。二是考生应按时间表密切关注“龙招港”随时发布的补报信息,并按正式补报志愿通知的有关规定补报志愿。
六、上网确认录取结果并携带纸介档案按时入学
所有考生均应以“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填报、补报的志愿及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并应据此核对由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的有效性。被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院校名单详见附表)和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须一并收到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而且,凡被录取的考生,均需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提取本人的纸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不予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