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8日讯28日零时,黑龙江省高考(Q吧)统一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即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三批院校(含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及所有高职(专科)层次院校正式开始,至31日24:00时停止。三表院校最低控制线将于报志愿后录取前划定。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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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前先查录取结果
据介绍,凡28日零时前在“龙招港”上查询到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如果在填报志愿后查询到了录取结果,其所填报志愿自然无效。由于在28~31日期间进行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补报志愿,届时,请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询补报志愿通知,勿忘补报志愿。
填报后保存好相关信息
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每个录取批次均设两个院校志愿栏,考生可在每个录取批次中填报两个院校志愿。各录取批次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200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应按网上志愿表的录取批次选报志愿院校及专业,并将其准确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的志愿栏内,且勿错填或由他人代填代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勿忘兼报。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后应保存好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及时查阅分数线
招考办提醒考生,要及时查阅录取前公布的全省分数线。今年黑龙江省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在网上填报志愿后,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志愿生源人数,在录取前划定并公布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届时查阅全省高职(专科)院校分数线。
省招考办特别说明,由于各种原因而未接到二表中外合作办学或三表院校征求意见电话的考生,只要分数达到院校录取线且其他方面合格,学校不能因联系不上而退档。接到校方电话被校方确定录取的考生,不一定很快在龙招港网站查到录取结果,要等待学校办理最后录取手续,此期间考生可以学校电话为准。
被录取考生要按时到校报到
被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须一并收到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而且,凡被录取的考生,均需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提取本人的纸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不予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