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课改高考有五方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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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成绩影响高校录取 ■强调扩大学生与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权

  ■英语听力、技术考试可考两次,取高分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2009年浙江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目标是: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考试评价体系。

  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高考方案为基础,主要作了以下五方面的改革。

  高中阶段平时成绩影响高校录取

  新课改高考方案提出,在对现行的高中会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强化会考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一是把会考作为统一选拔考试的基础,确保学生各科都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目标;二是采集学生会考成绩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四是更好地发挥会考在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中的作用,把会考成绩作为其前置条件,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等第要求。

  为推进素质教育,高中新课改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新课改高考方案也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是高考改革体现新课改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

  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 等第评价”的方式。全省统一标准,由学校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采集确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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