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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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连续四届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为保持我校竞技体育在高校中的地位,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00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约63人),各项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排球(定向招生)
  三、报考条件
  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我校的冬令营及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参加测试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统一另外组织测试。
  2.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同学必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的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人选;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其余优秀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五、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请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或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cut.edu.cn/sport/,在招生信息“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附件中下载《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填写,报名表复印有效。同时准备考生身份证、比赛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于2008年12月18日前邮寄到:广州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并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和数码照片以附件的形式发到邮箱tyxy@scut.edu.cn。邮编:510641(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料)。
  2.邮寄材料包括: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运动会秩序册复印件;四张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注: 以上材料面试时需验原件。
  六、面试
  1.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测试,名单将于2009年1月8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体育学院网上公布。
  2.我校将举办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冬令营。开营时间拟定于2009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报到地点设在广州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区体育馆三楼。期间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测试。冬令营相关内容请留意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体育学院网站。
  七、管理办法
  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或者复查考试不合格者,将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020-87110737,87111502
  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020-87113678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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