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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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09年继续通过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的方式,进行部分外语专业(本科、四年制)单独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俄语26人,德语26人,法语26人,日语26人。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09年普通高考(Q吧)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热爱语言专业,有较好的语言基础并达到一定水平,高中阶段学习英语(Q吧)、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语种之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的高中毕业生。其中,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学生须具备保送资格。16所外国语中学为: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报名办法

按照中学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所有申请者均须于2008年12月10日12:00前报名参加武汉大学2009年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以下简称“冬令营”)外语类测试(点击报名)。

应试语种为俄、德、法、日语的学生只能报考本语种专业,应试语种为英语的学生可选报最多4个专业志愿。

网报成功后,报名材料于2008年12月15日12:00前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确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珈山,邮编:430072)。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网上报名表》及其附件(包括中学推荐信、小作文);

2.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中学)。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信、证书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我校根据报名情况,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成为冬令营外语类相应学科组营员。营员名单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考试包括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通过的营员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一)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3日。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我校在全国设置若干笔试考点,营员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最后由我校确定。

2.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标准为150元/人。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营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提前半天到达我校指定考点办理报到手续。

4.笔试内容:外语类非英语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综合,满分180分,时长90分钟;外语类英语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满分300分,时长150分钟。外语类各组营员笔试内容、分值、时长详见下表。

冬令营组别 笔试内容及分值 满分 时长
外语类非英语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综合(60分) 180分 90分钟
外语类英语组 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120分)、综合(60分) 300分 150分钟


4.笔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营员笔试成绩,分应试语种分别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名单。

(二)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学生外语专业水平和能力。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4日-15日。营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于2009年1月13日8:00-17:00来武汉大学办理相关手续。非武汉市营员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听力、口试。非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组营员加试笔试。各组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详见下表。

外语类营员组别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 满分
英语组 听力(100分)、口试(100分) 200
俄语组、德语组
法语组、日语组 听力(100分)、口试(100分)、笔试(120分) 320


四、录取

1.考生参加冬令营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营员总成绩。

2.根据招生计划,我校分别划定包括总成绩及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在内的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语种考生录取分数线和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资格线。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资格线于2009年1月31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同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3.各专业在本语种过线考生人数未达招生计划时,从英语语种考生中根据其考试分数和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本语种考生与英语语种考生的录取人数由我校根据各语种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

4.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09年1月31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并予以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审批合格者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五、有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英语专业学习。

2.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者,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3.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4.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0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七、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50元/人。

3.综合能力测试费用:150元/人。

通过资格审核的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于2009年1月12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综合能力测试费用。

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215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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