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生办提醒:把握最后补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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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录,是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最后机会,省招办提醒考生把握好这个机会。

  须在网上重新填志愿

  按规定,参加补录的考生需要重新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考生以前的高考志愿在补录时不再使用。未录取考生要参加补录,须按照省招办本次公布的补录计划重新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统一在网上填报。  特别提醒考生的是,考生到补录学校登记的志愿无效,考生一定要凭准考证在当地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

  两类考生不得补录

  只有达到相应批次线、在常规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才可以参加补录。在常规录取时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包括不到录取高校报到的考生,不能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即使填报了,也不能参加补录。

  补录执行批次线 不降分

  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达到高职高专(一)批次线(文理类均为395分)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高专(一)、高职高专(二)补录征集志愿;达到高职高专(二)批次线(文理类均为258分)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高专(二)补录征集志愿;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文化成绩(含专业成绩)达到395分的考生,可填报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院校;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文化成绩(含专业成绩)达到258分的考生,可填报高职高专(二)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院校。艺术、体育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00分,且专业成绩合格,才可以填报艺术、体育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同时,也可根据自己的文化成绩填报高职高专(一)、高职高专(二)补录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补录征集志愿只填学校,不填专业。补录学校的专业和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阅2008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8期。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院校的专业安排。补录征集志愿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和一个“是否服从院校调剂”,由于补录计划有限,学校数目较多,如果填报不当仍有可能落选。建议考生不要全部填报同一档次的学校,要兼顾选报不同地区、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将志愿数全部填满,尽量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补录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审录。

  慎填高收费学校志愿

  部分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补录计划,每年学费在1.7万元左右,收费较高。为了便于考生选择填报,省招办将在鄂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公布,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表(二)专门用于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考生既可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表(一)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也可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表(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填报了补录征集志愿表(二)即视为考生愿意就读所报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同一批次中,先投补录征集志愿表(一)志愿,再投补录征集志愿表(二)志愿。考生在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表(二)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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