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9年高考作文继续禁用诗歌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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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 (记者赵莉)昨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我省明年的高考(Q吧)作文在体裁设定上,维持今年的做法,仍对诗歌说“不”。

今年6月7日,即全国高考第一天,“2008中国诗歌高峰年会暨独立诗歌奖颁奖典礼”在广州举行,文学江湖上被称为“梨花教主”的女诗人赵丽华获奖。而当

她登台领奖时,却声明拒绝这一奖项,包括数万元奖金及出国旅游的机会,以此*高考作文对现代诗歌设禁。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文化、教育界不少人,为诗歌列入高考写作体裁范围“鼓与呼”。

高考后,我省组织优秀教师、学者和专家对高考进行总结反思,有人建议我省的高考作文对诗歌敞开大门,为学生们提供更为广阔的才能展示平台,一时间成为讨论的焦点。经过多轮讨论,我省不敢贸然开“先河”,最终决定明年维持固有的高考作文命题体裁限制,在允许写作的体裁中,仍然没有诗歌。

对诗歌说“不”,我省专家是有理由的。他们称,拒绝并不是因为诗歌本身是“禁区”,而是现阶段在评价环节中存在操作难度。高考阅卷强调认可度和有效性,对于语文学科60分的得分“大户”作文题,如何保证赋分的公平、公正,是阅卷的关键,也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为了确保作文等主观题赋分的公平,每年我省都会从全省各个高中抽调经验丰富的优秀、骨干教师评阅。每一道主观题,都至少由两名教师打分,在一定的误差值内取评分的平均值,尽量减少其因主观好恶而导致的误差,以此保证相对“精确”的评分。

如今,中学生所写的记叙、议论、抒情、说明诸文体,都只是文章学意义上的体裁,对其优劣高下的评判有相对客观并易于把握的标准,可是一旦写成诗歌,便跨入文学意义上的写作。而诗歌被公认为最个体性的写作,对它的解读同样也是最个体性的解读。同样的一首诗歌,在一人看来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在另一人读来却可能“不知所云,一头雾水”,评阅人的主观喜好极大地左右了评分,这将给高考作文阅卷带来了更大更多的难题。由此,高考作文对诗歌设禁也是理智的。

专家们还指出,高考作文对诗歌说“不”,并不代表高考说“不”,考生对诗歌的鉴赏能力是可以通过阅读、语言应用题等来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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