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三类2009年高考生可退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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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区县高招办将办理高考考生的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有三类已在网上缴费的高考生可退还高考报名费。市高招办负责人表示,网上缴费没缴上的考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补交报名费。

  退还的报名费将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退费工作将于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退款到账通常要1至7天时间,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半个月。如果考生在退款工作结束后1个月仍查询不到到账情况,可与此次网上缴费平台“首信易支付”联系。如果高考生已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之后再反悔的,则不在退费的范围内。

  可退报考费三类高考生

  已经在网上报名、缴费,但未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

  已经在网上报名、交费,但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

  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注册号重复支付的考生,将被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考试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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