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媛)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9年小语种招生全国试点高校有25所,其中无在湘高校。
报考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小语种招生考试须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时间不得早于2009年1月1日。
2009年,全国25所试点高校小语种招生可面向有关中学继续开展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及单独录取工作。这25所高校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南开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
试点高校在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招收学生,仅限定在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生源范围内;试点高校小语种招生也可在参加全国统考生源范围内试点进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试点高校应在学校招生章程中说明小语种专业教学及毕业生就业等特殊要求,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被试点高校录取为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英语专业。
在小语种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试点高校将取消其当年小语种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