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姜殿军)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仍为8类。
据悉,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包括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4类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其中,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可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有关高校推荐;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英烈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审核,再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将集中公示各类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名单。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可招收保送生。高校将对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教育部公示的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以外的考生,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学生,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
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将被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