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6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公布了2009年我省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专科优秀学生升本,各科成绩平均分须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并且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还要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选拔考试。
专升本选拔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09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各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09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推荐高校要与本科院校联系,并正式签定“专升本”合作协议。推荐高校每一个专业只限联系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应专业。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志愿表;推荐学校汇总学生志愿情况,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出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并送交志愿表。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即: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和各独立学院不举办“专升本”教育。另外,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记者 奉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