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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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保送生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

为了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探索高校选拔人才的多元化机制,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长安大学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保送生录取招生。


一、具备以下保送生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经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符合条件的的学生,招收专业仅限语言类。


招收保送生具体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详情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内容。 提出申请的学生还须是经教育部公示,符合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保送生申请程序及时间


接收保送生采取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的方式。


凡符合上述规定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申请表与网上报名: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报并下载《长安大学2009年招收保送生报名申请表、推荐表》,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可缺项。网报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2008年12月15日。如实填写后并经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名盖章。


点击下载申请表、推荐表>>>>>> http://202.117.64.79/html/428.htm


(2)本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请注明“保送生”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规范、公正有序,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考核


所有报名学生经我校审核后,合格者将通知本人参加保送生笔试、面试考核。所有报名考生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初审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考我校考生请经常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相关消息,以免遗误。


(考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1月中旬,考试地点:长安大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Q吧)三科。具体以2009年1月1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四、录取


经我校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教育部保送生政策予以录取。学校根据个人所报志愿并结合学生考核情况确定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以满足本人所报专业。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杜智民 齐利华 王荣禄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传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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