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交纳报名费,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1号楼大厅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分组时间准时应试。
(2)按规定考试时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1号楼东侧三楼多功能厅),并携带服装、舞曲音乐磁带(CD、DVD、VCD等)、一支钢笔或圆珠笔。
(3)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换好服装,试听舞曲及音乐DVD、CD,将磁带调整到位。
(4)每批考试前有二次点名:第一次在备考室点名抽号决定自己的入场顺序,每组5人;第二次点名在考生进场应试前,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5)每位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行集体展示和个人展示两部分,考试结束后领取成绩单后,携带好考试用品,立即离开考场。
(6)舞蹈考试自带舞曲DVD、CD、磁带。
(7)所有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
(8)考生自备芭蕾基训服及体育舞蹈练习服或表演服。
(9)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