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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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6号)及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免试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践青年、职教师资考生、民航和空军招收飞行员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非英语外语单独招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少年班考生、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等)报名信息采集方案。

一、职责与分工

  根据我区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负责,盟市、旗(县、区)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工负责,考生所在学校可以积极协作。

二、报名信息的采集

  2009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的确认以网上同步确认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分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和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确认信息两个环节。报名信息分为基础信息和报考信息两部分。基础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的代号、通讯地址、考生照片等;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报考类别、外语应试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考生照顾条件等。考生的基础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采集。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20日。

  2009年我区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可以在学校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除报考蒙授各科类、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考何民语选择朝语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得跨盟市报名。

网上报名的实施办法与步骤:

1、网上预报名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填写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完成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结束,系统将为考生生成《考生预报名表》,由考生打印。《考生预报名表》内容是否属实,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 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预报名登记表》中。评语要简明扼要,字数不得超过100个汉字。

评语分三类填写:

(1)合格

(2)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需要表述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身份证号前两位不是15的考生,要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简历中高中阶段在我区就读时间是否满两年进行审验,审验结果填入预报名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

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及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

(2)考生在预报名时一定要按网页上的说明,认真细致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特别是报考科类、外语语种、考何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记分。提交预报名信息时,系统会显示该考生已选择的考试科目,考生应仔细核对,若有误应返回系统重新修改,直到准确为止。

(3)录入考生姓名时,如果其中的汉字在计算机的字库中不存在,则用同音字代替,并在同音字前加上半角的问号“?”。

(4)联系电话号码必须是能够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不得填写中学的电话号码。如果只留一个小灵通号码,则要分别填写在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栏内。

(5)考生类别中城镇应届、城镇往届指考生户口是城镇户口,农村应届、农村往届指考生户口是农村户口。

(6)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考试类型选择三二分段,毕业中学选择考生现在就读学校。

2、照相确认

  考生在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20日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缴费、照相并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在此期间将《考生预报名表》上的政审意见录入计算机。

  在为考生照相确认信息时,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考生号作为考生的标识,是报名时的各种统计、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07年的年份代码是07,2006年的年份代码是06等等),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第10位是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原则上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但是对于考生人数较多的旗(县、区),考生号后4位要分别按照同一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一组科类)后4位不重复来安排考生号。考生号是由系统根据设置的参数自动生成的。

科类代码与报考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报考类别
普通文科
普通理科
蒙授文科
蒙授理科
汉授艺术(文)
蒙授艺术(文)
汉授

艺术(理)
蒙授

艺术(理)
汉授

体育

(文)
蒙授体育(文)
汉授
体育(理)
蒙授
体育(理)

科类代码
1
5
1
5
3
7
4
8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报考类别对应科类代码一律为9。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考生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理科,顺序号为0001,其科类代码为5(普通理科),考试类型代码为1(秋季统考),其考生号应为:“09150102150001”。如为保送生则其考生号可变为“09150102250001”。

3、考生父母户口不在我区,截至2009年4月1日前本人户口迁入我区并在我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未满两年者,不得在我区参加高考报名。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截至2009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全部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要与往年的报名信息、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中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4、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数据,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外语口试成绩登记表》。其中《报名登记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政治面貌、毕业类别、毕业中学、外语语种、考何民语、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生类别、考生特征、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等内容。

  校对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直到全部信息正确为止。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考生预报名表》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

  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考生的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合成后生成考生报名信息库文件。

5、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下载本盟市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编排考场。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考试时考生按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座位号规定为9位数字,前4位为考场所在盟市(2位)、旗县(区)(2位)代号,后5位为顺序号。

  盟市编排考场后,生成本盟市报名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经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验收合格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方可打印考生《准考证》、桌签、座次表及各种统计表、册。

三、体检信息的采集

  所有考生均须接受体检。体检信息的采集,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用激光打印机套印《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统一印制)中的考生信息及照片。

第二阶段:体检时,由体检医院负责填写《体检表》有关项目并加盖公章。

为了方便体检信息的计算机处理,体检时先进行肝功能的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这样便于将检验单的内容填入《体检表》。

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高效地采集考生体检信息,体检时,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对体检医院的体检人员进行认真的培训,确保考生体检信息的准确性。

第三阶段: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组织各盟市将《体检表》进行数字化处理。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旗(县、区)的考生体检表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前,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将体检表数量统计清楚,将未交体检表考生号统一登记好,以备核实。

第四阶段:考生的《体检表》经过计算机处理之后,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将化验单贴在《体检表》背面。

体检信息经数字化处理后保留图像文件,不需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体检表装入考生档案。

四、考生成绩信息采集及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信息的采集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在2009年6月11日-6月23日内集中完成。

2009年6月23日上午8时前采用四种方式向考生公布成绩。
  
  第一种是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第二种是通过160人工语音信息台查询;第三种为手机短信点播查分;第四种是通过互联网查询。考生可按《准考证》上公布的地址进行分数查询。

  需要高考成绩证明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高考成绩查询的网页,加盖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章即可。

五、考生服务

  为了让考生明白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事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都要接受统一教材的培训,在校生的培训由毕业学校负责,社会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同时开展网上咨询,安排专人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考生也可以发短信到106288331,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咨询。

六、考生电子档案的管理与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属于国家事务性信息系统,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考生电子档案仅限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向有关学校提供,其余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电子档案。

七、附则

  对于不参加全国统考的保送生、小语种等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各类考生,必须在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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