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09年文艺特长生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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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推动我校艺术教育及素质教育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经天津市教委批准,我校将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文艺特长生。我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已有多年,在对文艺特长生入学后的教育、专业及课程安排与发展方向有着丰富的经验。我校有管乐团、合唱团、话剧团、舞蹈团、服装表演团等多个文艺社团,其中管乐团、话剧团是天津市教委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大学生铜管乐团》、《天津市大学生话剧团》,曾多次在天津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这些文艺特长生除了在我校得到相应文化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聘请校外专家对他们进行专业训练以提高艺术表演水平,并有多次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演出、比赛。
  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在文艺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积极报考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
  器乐、声乐、舞蹈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 年龄不超过22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需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 考生应在声乐、器乐、舞蹈等方面具有较突出的艺术特长。
  4. 考生需获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文艺特长生证书”。
  5. 考生参加2009年南开大学或天津大学文艺特长生专项测试且获得A级证书。
  三、有关要求:
  1. 考生需在2009年3月8日至3月15日之间,持备案所需材料到天津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08室(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备案。
  2.所需材料:
  (1)“2009年天津大学文艺特长生测试A级证书”或“2009年南开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A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学生证、天津市文艺特长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
  四、录取办法:
  1. 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需求及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情况,从报名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在天津大学或南开大学文艺特长生测试中获得A级证书且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按照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 被我校录取的文艺特长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来校路线:
  乘95路、97路、855路、823路、808路、629路、676路、652路、631路、859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我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网址:www.tust.edu.cn
  联系电话:60273275
  传真:6027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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