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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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未获得考生所在省(区)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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