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特殊类型招生细则公布 公安不得兼报军校

浏览 5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 陈娟 实习生 冯丹) 2009年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招生细则日前公布,如何报考军校、公安类院校(专业)成为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3月25日,记者从市招生办了解到,军检、面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军校、军校无军籍学员,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院校不得兼报军事、体艺院校。

市招生办负责人介绍,对于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未婚高中毕业生(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高考结束后,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凡文化总分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且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择优录取。

  公安类院校(专业)实行提前录取,其本、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和“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栏内,在提前录取同一学历层次之间,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军事、航海、其他类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院校。江苏警官学院专科招生计划分解到各省辖市,投档时在省控线上按省辖市和男、女生分别投档。

  报考军事院校军校的考生,年龄要求不超过20周岁(截止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参加高考的应届未婚高中毕业生。高考结束后,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志报考军事院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军事院校志愿。凡是准备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先参加政审、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并参加军检、面试。

  此外,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在江苏省招收培养无军籍学员,学员在校期间无军籍。考生报考“无军籍学员”的条件和程序和报考军校一样。凡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且军检、面试、政审合格,填报了军校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高分到低分并遵循志愿,按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