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间按类别、批次从7月6日持续到8月10日左右 未被录取考生别忘了填报征求志愿
晨报讯(记者 王岩)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从7月6日开始。
高招录取时,各批次未完成的院校剩余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征求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昨日,省招考办公布我省今年高招录取时间和有关政策规定。
每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后
都有一次补充录取
据省招考办介绍,香港10所单独招生院校于7月7日前录取,其他批次录取院校将从7月6日开始陆续进行录取工作(详见表格)。
整个录取工作将持续到8月10日左右。
补充录取时,将先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公布的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的征求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如部分高校计划仍未完成,可适当降低分数,仍按照考生重新填报的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原始志愿作废)。
每一批次的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都将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安排一次补充录取。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为750分,录取时,以“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4科总成绩划线。
投档时,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4科总成绩、高校招生计划总和的一定比例和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调档比例由学校确定
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0%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普通类一批本科A段、B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招生计划数在200人以下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招生计划数在200人以上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