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牺牲一个“高考状元”换取一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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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招办主任承认“高考(论坛)状元”儿子民族身份造假。对造假一事,他回应称 “我不晓得是怎么回事……是我妹妹办理的,当时我还不是招办主任。”据悉,重庆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此事,将将严处参与更改民族身份的官员。(6月28日《成都商报》)全国范围内,仅仅被媒体曝光的高考虚假加分者,就有几百上千个,现在看来,最为后悔莫及的,可能就是这个重庆市巫山县招办主任了。因为他今年参加高考的儿子即使没有民族加分,也已经是重庆市的文科“状元”。而现在被曝出通过篡改民族成分以获得高考加分后,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但具体操办虚假加分者会受到严肃处理,而且当事考生也会被取消高校录取资格。这就意味着这位高考“状元”,很可能面临无大学可上的境地。

可是这又能怪谁呢?连高考“状元”都想获得额外加分,除了说明有些人的贪婪心之大,证明他们不把教育公平和考试规则放在眼里之外,这完全是一种咎由自取。看到有网友说这完全是家长的责任,不能让考生来承担这种后果,言外之意是可以放考生一马。对于这种说法,笔者是无法苟同的。

参加高考的学生,大多数都已经是十七、十八岁的年龄,正好处于法律规定成年人的“临界点”上。但不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他们都已经是具有是非判断的人,应该知道通过弄虚作假获得高考加分是不光彩的行为,有违公平的行为,会对其他考生的权益带来伤害。

那么,对于家长违规更改自己的民族成分,这位“状元”为何没有提出异议,给予制止呢?如果不是被媒体曝光,他很可能会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的加分待遇,为了自己的“优异”成绩而沾沾自喜。虽然现在他可能也会成为高考虚假加分的受害者,但他也是虚假加分的同谋,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他就是受益者。

因此,从维护教育公平,惩戒弄虚作假,以儆后人的角度出发,我们不能对弄虚作假者滥施同情心。如果牺牲一个“高考状元”能够换取一种教育公平,这种代价是完全值得的。这既是对这位“状元”未来的人生负责,也是对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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