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新规定 大三生可作为毕业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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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50问,明确大三生可作为毕业生入伍。

  服兵役可视为实习

  教育部表示,在校大三生可作为明年毕业生在今年冬季入伍。学生在6月底前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学生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学生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

  大三生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完兵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身高体重要达标

  依照国家要求,应征高校毕业生男性要在162cm以上,女性要在160cm以上,而且有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和标准体重要求〔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过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虽然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但从今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每年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享受多项优惠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退役后,可享受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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