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既
1.用作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可译为“……以后”“已经”“完全”等,有时“既已”连用,可译为“已经……之后”;也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时间以后,发生了某事,可译为“不久”,有时“既而”连用,意义不变。例如:
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廉颇蔺相如列传》)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子鱼论战》前“既”,已经;后“既”,完全。)
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左传》文公元年)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五人墓碑记》)
2.用作连词。连接词与词、分句与分句,表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实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论。常和“且”“则”“又”等词前后呼应。例如:
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谋攻》)
即
1.用作连词。用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如”。例如:
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与妻书》)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贾谊《论积贮疏》)
2.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情况紧相联系。可译为“立即”“马上”“就”等。例如:
(樊)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鸿门宴》)
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五人墓碑记》)
其无宿根者,即候苗成而未有花时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