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北京高招体育特长生录取方式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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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2011年起,即使高中阶段在或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学生依然要参加全市统测,才能获得高考体育特长生资格。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按有关规定,结合具体项目要求,统一对体育特长生组织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享受照顾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据了解,目前高招政策中,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相应的奖项就可以开具体育竞赛成绩证明,在高考中享受优惠。高考体育特长生一般可获得20分的加分照顾。但因为一些学生在体育竞赛获奖后不再进行训练,因此在高考时已经达不到体育特长生的要求。所以从2011年起,本市将调整对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方式,所有体育特长生都要参加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照顾投档。

  2009年至2010年仍继续办理高中体育特长生竞赛成绩证明并严格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

  凡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优胜者(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得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可以办理体育竞赛成绩证明。

  市级体育竞赛是指高中阶段正式列入北京市年度体育竞赛计划的青少年锦标赛、业余体校比赛及普通中学高中阶段的体育比赛。未列入计划的邀请赛、友谊赛等不在此列。

  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是指由市教委、市体育局指派参加的列入国家竞赛计划的正式青少年比赛。未经指派的比赛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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