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填报本科第一批院校和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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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南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填报志愿的时间,从7月5日8:00开始到7月6日17:30结束。现就填报志愿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人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理工和体育类的考生,以及投档成绩达到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其中,本人的投档成绩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及线下80分以内且符合招生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民族或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艺术类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各类别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待填报志愿后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并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之前公布。

  2.在本科提前批已经填报了志愿的文史类、理工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凡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也须填报本科一批的志愿,以防止在本科提前批落选后因无本科第一批志愿而失去本科一批的录取机会。如果考生在本科提前批已被录取,其填报的本科一批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

  3.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预科班的招生范围见《报考指南》第5至6页。符合预科招生范围的各科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在本科类同一界面的单独栏内填报预科志愿。省考试局在投档时将先对考生的本科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本科类投档时投出,其预科志愿不再检索。

  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在体育类或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填报在这两个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的“体育类”和“理工类”不同界面中分开填报,不能在同一界面中同时填报两个科类的志愿。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投档时,省考试局将先在本科提前批对考生的体育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体育类投档时未能投出,则再对其理工类的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艺术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在艺术类或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填报在这两个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的“艺术类”和“文史类”不同界面分开填报,不能在同一界面中同时填报两个科类的志愿。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录取时省考试局先对考生填报的本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艺术类投档时未能投出,则在本科提前批在再对其文史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在本科第一批对其文史类的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4.仅参加省外学校“单考”并取得“单考”学校专业合格资格的艺术类考生,须在艺术类填报志愿界面的“艺术单招”栏内填报“单招”学校的志愿,“单招”学校的代码和专业代码见《报考指南》第254至256页。仅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艺术类考生,须在“艺术统招”栏内填报《报考指南》第17至22页列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既参加省外学校“单考”并取得“单考”学校专业合格资格、又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在填报“艺术单招”志愿的同时,也可以填报“艺术统招”志愿,投档时,省考试局将先对考生的“单招”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未能投出,则再对考生的“统招”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5.取得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特殊类型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所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位置,同时取得几所学校相应资格的考生可以依序填报。投档时,省考试局将先根据相关学校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向学校投档,考生的档案如果未被投出,则与其他同科类考生一起参加平行志愿的投档。

  6.考生在本科第一批可以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考生还可以填报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到学校在琼招生的其它专业志愿。填报服从调剂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点选“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方框”。符合预科招生范围的考生可以在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一个志愿界面但在不同栏目内填报3个预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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