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北大此举应该得到人们(包括何川洋本人在内)的感谢。
假如何川洋被北大录取,那么他的一生都会背负一个枷锁。说到这里,笔者想到了一个人——今年高考中写出满分作文《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的周海洋。对高考总分并不高的周海洋,一些大学伸出了破格录取的橄榄枝,然而,他说:“……我认为他们不应该录取我。如果真要录取我的话,应该在我继续读一两年之后,拿到达到或接近它的分数之后再录我。不能凭一篇作文就录取我,对于那些考了很多年的同学,这样确实不公平。”笔者不想对比两个人的境界高下,只想说,何川洋想要被人尊重的话,他首先应该自重,要学会尊重“那些考了很多年的同学”,要心有公平。
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毕业,不知道要填写多少表格,不可能连自己是什么民族都不懂,那么何川洋是否真的认为改了就改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案”相比,此时改民族“未遂”,彼时改名字“既遂”,两者给我们的思考是一样的——同龄的年轻人之间如此相互伤害,已不仅仅是父辈的权力、金钱的问题,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给予年轻人怎样一个环境的大问题。如果不忌惮违背公平公正、违反人性良心的年轻人越来越多,那么这个社会的健康就越来越少,希望就越来越小。北大弃录何川洋,可以防止何川洋在歧路上走得更远,可以警示更多的父辈和年轻人。整个社会的公平是如此重要,当然不是一个单位一个人所能维系的,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应该赞赏北大此举,也很有必要感谢北大此举。
何川洋也不必心灰意冷,人生路上摔一跤未必是什么坏事,站起来往前走就好。如果何川洋、周海洋今后都真正成才,那才是这个社会真正需要的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