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下的写作教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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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确实如此。不过,在学习写作阶段,我们可以降低这方面的要求,学生的写作毕竟不同于作家的创作。给予表达的自由,这应该是最重要的。新课标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尊重学生的认知规律,进一步增强学生写作的自主性。

姜:我一直认为自由阅读与自主写作应该是语文教学追求的极致,但学生是有惰性的,如果老师不追逼,他们写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很少的。这种情况下,谈什么创造性呢?看来,这里还是有一个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问题。学生写作兴趣的培养说到底还得看教师的引导水平。

干:姜兄说及语文教师的情形让我想到另一个问题:语文教师在写作教学中充当什么角色?我突发奇想,在作文教学中,我们的语文教师究竟是“第一作者”,还是“第一读者”?

过去(当然现在并未完全摆脱)的作文命题、作文教学中,教师是充当了“第一作者”的,教师确定了话题,这个话题往往非常窄(比如“心灵的选择”),为这个话题确定了中心思想(比如“答案是丰富多彩的”),有时在具体教学中还往往对如何谋篇进行了统一的指导,其实这篇文章写出来后,教师居功自傲,已经不得不冠以“第一作者”的称号了。关于“第一读者”,可能这个概念很不全面,但是如果联系到建构主义等理论,把阅读视之为一种对话的话,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作文是在师生对话的过程中产生的,并且在对话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作文的主体(包括主题的确定、材料的选择、文本的建设等)是学生,教师作为“第一读者”,始终关注这个过程,并且通过对话表达一个读者的喜好、看法、意见。

姜:对,这里面还有一个“学生的写作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学生的独立意识或主体作用”的问题。

贺:在新课标下,真正的“第一作者”与“第一读者”均应该是学生自己。尽管学生作品里有教师的汗水和智慧,但是,作文不是教出来的,而是真正心性流淌的东西,学生在拿出来之前都要反复自我品味和推敲。

干:刚刚读到作家毕飞宇《写满字的空间是美丽的》和姜广平的评点《让心智优美地舒展和泼洒》。文章中最吸引我的是“表达的空间”这个词。创造一个可供表达的空间,在作文教学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姜:写作空间可能也有个形而下与形而上的区别。形而下的空间包括教师为学生创设或提供的小报、舞台、网络、黑板等等,但形而上的空间我觉得就太大了。思维空间的拓展是不是写作空间的拓展?习惯是不是一种写作空间。个性是不是一种写作空间?一个有良好读书写作习惯的人,一个为写作而活着的人,他时时觉得他会有写作的空间。一个极具个性的人,他的才华与风格,也是一种有别常理的写作空间。新课标对写作的界定是一种认识。既然是一种认识,认识的方式与深度都可能作为一种空间。

干:关于“写作空间”,我这里的理解是“表达的方式和场所”,即个性化表达的物质空间。

姜:写作空间的拓展是以写作时间为前提的,现在应试教育将学生的时间都占了,这个时候空间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干:这已经直指一个“教育的通病”了。时间不够,几乎每门学科都这样喊,可中国学生的学习时间是世界上有名的长。

我觉得要向语文教学要时间,向课余生活要空间。课外的写作与阅读在课内切磋,课内也直接地可以进行社团性质的写作指导与创作实践,读写一体化,把阅读和写作都当成对话的一种层次的形式……新课标打破了知识体系教学,学生数量的减少相对减轻了升学与应试的压力,在这两个非常有利的背景下,这种理想主义的做法也许是能够符合实际的。

贺:写作空间拓展的关键是教师和学生对写作观念的认识问题。如果都能认识到写作其实就是像吃饭睡觉一样的常规成长或者生活行为,何来时间不够之说?新课标下的写作是开放的,有话即长,无话则短。而且思考不是动笔才进行的,也不一定要完整和成系列。精彩的东西往往是灵感的瞬间闪现,关键是教师和学生要有重视并记录的愿望和习惯。

干:对,教师一定要让学生养成这种习惯。我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深切地认识到,只要有日记的习惯,自然就会有随时写作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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