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国家民委日前印发《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纪要》指出,将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高考及中职毕业考试范围,试题分值不低于政治科目分数的15%。
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于今年5月11日召开。会议要求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列入地方课程实施的重要专项教育,即:在小学三、四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在小学五、六年级开设《民族常识》课程,在初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课程,在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课程,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实践教育》课程。
根据会议纪要,学校的文本和音像教材等要按照少而精的要求,由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统一组织编写和制作,经审定后统一使用,未经审定的不得进入学校。将经国家审定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地方课程教材使用规划予以落实。
会议指出,不断提高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实际效果,是正确处理民族问题,防止境外渗透,大力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长远大计。在全国中小学全面、深入、持续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同时又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中断。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列入当地课题研究规划,保证经费投入,各学校也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育人全过程中。其中,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政教主任、团队工作者和思想品德课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经过专门培训可以承担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学工作。
据悉,从今年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于每年11月底前总结上报本地区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