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09年高职专科在川招生录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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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四川省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我校2009年高职专科在川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成绩分数线和高考文化分数线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执行,专业成绩分数线为180分,文化分数线为180分,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为50分,综合加权分数线为68.553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专业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综合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综合加权分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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