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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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业奇

(2009年7月21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省垣各大媒体的记者对2009年度高考招生一本录取环节监督工作的高度关注。到今天为止,我省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批次和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这两个批次录取中招生院校多、计划量大,院校众多,优质生源集聚,社会关注程度高,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

  为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三公”原则,今年,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办公室,从省纪委监察厅和省教育厅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进驻高校招生录取现场,负责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全面监督。从第一阶段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录取工作平稳有序。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按批次录取、按标准录取、按程序录取,确保了录取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切实维护了每一位考生的利益,为下一批次的录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录取管理严格、录取纪律严明,确保了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与公开

主要体现在:

1.统一思想,积极动员。在录取工作动员会上,省教育厅和省招办领导从录取政策、录取管理、录取纪律、录取宣传、录取监督、录取效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今年省招生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组、录检组、调档组、宣传组、监督检查组和行政组等六个职能组。根据工作任务的安排,各组都确定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各职能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做到任何一个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独立完成一个考生的录取过程,形成了一个相互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同时录取现场的各职能组之间及时沟通、主动配合、有效协作,确保整个录取现场管理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3.严格制度,严明纪律。为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省招办在录取现场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坚决做到录取工作“六公开”、“六不准”。

二、操作流程细化、工作效率高,确保了录取工作规范高效有序

  在录取过程中,每个考生的录取,都要经过计划、投档、录检、审核、批准等主要工作流程,各职能组又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操作办法。如投档比例的确定,正式投档前经过反复的模拟投档,使院校了解生源的分布情况,尽可能缩小投档比例;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放,是由计算机按相应的程序自动进行,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了投档的准确性;考生所关心的院校录取或退档环节,由录检组具体把关,每个联络员负责几所院校,保证每位考生按照填报志愿和所考成绩如愿进入所报院校,体现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在审核环节,综合组对调档组投档信息进行初审,再由录检组二审,然后监督检查办公室进行三审,同时对被录取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比对,确保录取信息准确无误。

三、有效监督,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省招委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的全面监督,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信来访。 我们坚持监督工作与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参与录取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参与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检查监督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截至目前监督检查中还未发现违反招生政策和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和事,也没有接到反映实质性违纪违规的信件和电话。另外,监督检查组积极配合省招办做好招生服务大厅信息咨询和考生及家长的疑问解答等工作。

四、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和录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察部、教育部、省纪委监察厅、省教育厅、省高招委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的文件规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点时段实施有效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涉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 要认真接待、受理和解决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不断营造良好的招生录取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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