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培养目标 为国家教育、文化部门、旅游部门、考古部门、博物馆部门、文物管理机构等文化遗产相关部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较强技能、特点突出、适应面广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主要从事于文化遗产事业的研究、保护、规划、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基本工作。
培养要求 通晓中外历史文化,掌握现代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文化遗产鉴赏的基本理念,了解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申报的基本流程,着重掌握古城、古建、大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保护技能,具备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同时具有较高美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