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告学理论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能在广告经营单位、媒体、研究部门、企业和广告教学单位从事广告策划、经营、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广告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市场动态研究、整合营销、广告原理、广告传播及广告心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2.具有现代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发布的基本能力,以及市场调查与营销的基本知识和市场分析、数据处理的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审美能力,创意能力,策划制作能力,品牌推广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熟悉我国在WTO条件下关于广告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具有公共关系的基本知识与活动能力;
5.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新闻、公共关系、历史、哲学、艺术、法律等学科的相关知识;
6.了解中国广告事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外国广告事业的发展动态;
7.具有适应社会和专业发展的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5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传媒科学学院广告学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15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47学分(计算机类课程除外,此类课程被列为专业基础课程中),专业基础课23学分,专业主干课20学分,专业系列课28学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10学分,其它为任意选修课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