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高中课改实施细则 高中生有了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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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消息(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实习生潘丹、郭佳)今年秋季开学,我省42.3万名高一新生将迎来以课程管理和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新高中课程。高中生有了选修课,各学校要开校本课程。新课程究竟怎么学,怎么教?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新课程设置、选课、学分认定等实施细则。

新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论坛)、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学校每学年在各学习领域都要安排一定的课程,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能修习并获得一定学分,修满144个学分方能毕业。

新课程赋予学生一项基本权利——自主选修课程。进入新课程的高中生,会同时拥有不同的班级集体:行政班(进校时分班)和教学班(因选修课分班)。同一班级的学生会因为选修课不同而各有各的课程表。

学生的多样化成长建立于学校的差异化发展。我省同时启动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将遴选省市级示范学校、一般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的代表,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策略,特别是在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课程资源开发、教学创新、评价改革、校本教研、教师专业发展、设备配置及使用等方面,为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提供样本和范例。

省教育厅权威解读:个性化课表的实现与评价

高中课改后,每位高中生都有自己专属的个性化课表,课表上的课程如何落实到教室里,又如何评价在每个学生的成长档案里?昨日,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作出解读。

选修课建议高一下开设

今年秋季开学时,高一新生在上学期几乎全部开设必修课,明年春季开学时,修选课排上课表。到高三下学期主要安排复习课和根据学生需要开设的选修课,但要保证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开设。

高一新生入学时将人手一本由各校选课指导中心编制的《选课指导手册》,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按照新课程的要求和个人兴趣、爱好及发展潜力初步选择课程,规划出符合个人实际的三年课程修习计划。学生个人的课程修习计划最终确定后,要由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存档。

学校应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原则上有10名以上学生选择的课程应形成教学班进行教学。

高中教学三段式

选课制度下的班级分为行政班和教学班两种形式。根据不同年级选课进展情况,班级组成形式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基于选课的高中教学进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高中第一、二学期是主要开设必修课程阶段,该阶段的行政班即教学班。

第二阶段:高中第三、四、五学期是主要开设选修课程阶段,该阶段以教学意义的教学班为主,辅以管理意义的行政班。教学班成为学生学业提高与个性化发展的基本场所。

第三阶段:高中第六学期是主要安排总复习阶段,该阶段以行政班为基本教学单位开展总复习,其中的少量时间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与高考(论坛)相关的选修模块的复习。

获得学分需要过程支持

高中生三年中,必修获得11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学科类课程要获得相应学分,必须达到规定的学时,考试(考查)合格,同时参考学习过程中的态度。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学生要提供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课题研究记录、课题研究成果等。

社区服务学分认定主要依据下列材料:时间,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收获,包括个人小结、服务体会、自我评价等;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对象及其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等。

学生每学年按要求参加一周社会实践。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填写社会实践记录表,经过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综合认定并给予学分。

学分情况要公示

学生每修完一个模块并通过考试(考查)或每完成一个研究性学习课题、每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后,可向任课教师(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提出学分认定申请。任课教师(指导教师)或班主任综合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表现以及考试(考查)成绩等,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

学校按程序公示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对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应下达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于接到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书面申请复议。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应于接到学生复议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结论并书面通知学生。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将公示无异议结果和复议结论记入学生学分档案。

学校不设奖励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应在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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