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民办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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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9]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新生报到率不高的省内民办高职(专科)院校,由学校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在我省未被录取的考生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统一进行补录。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录院校

  普通类专二批次、体育类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内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二、补录对象

  凡符合我省考生填报志愿要求(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4C1合格、体育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中D级不超过三门)、高考成绩达到补录资格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以参加补录院校的志愿填报。

  普通类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院校志愿;体育、艺术类不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只能填报体育或艺术类院校志愿;体育、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可在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不得同时跨类兼报。

  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传统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如两类院校同时填报则志愿无效。

三、补录资格线

  凡符合填报志愿相关要求,成绩达到下列分数的考生可填报补录院校志愿。

  普通类:文化总分为145分;

  体育类:文化140分/专业60分;

  艺术类:文化140分/专业150分(或专业校考合格)。

四、补录计划公布

  经审核批准后的补录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汇总后于 9月23日在门户网(http://www.jseea.cn)和志愿填报专设网站(http://gkzy.jseea.cn)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对于院校上报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上报教育部的录取库中予以注销。

五、补录办法

1.志愿填报。凡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在9月25日8:30—17:00自行上网(http://gkzy.jseea.cn)填报三所补录院校志愿并在网上提交即可,考生不需再到现场确认。

2.投档录取。9月26日上午9:00,省教育考试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模式,按照平行院
校志愿的投档规则统一投档(投档比例为1:1),各补录院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远程录取。补录工作在9月27日上午10:00前结束。
本次补录工作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二次补录。

六、特别提醒

  本次补录对象是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符合填报志愿要求、在补录资格线上、没有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凡已经被高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上在册的考生,无论是否收到高校入学通知书、无论是否参加新生报到、无论是否进入高校学习,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补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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