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专业介绍

浏览 5

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几经改组与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下设院学术委员会、若干学科组与研究中心、信息资料中心(法律图书馆)以及精干的党政办公机构等。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组和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等八个学术研究中心。02年至今,我院教师共承担了十二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授23位、副教授18位,29位博士学位获得者和4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我院多名教师曾受各级国家机关邀请,参与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询工作。建国以来,张志让教授被任命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昌道教授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孙南申教授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另有多名教授任上海市人大和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为法治建设提供实务性服务。

  1983年法律系恢复建立后即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目前,在院学生1900余人,其中包括外国留学生200余人;研究生约占58%,本科生约占42%。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以及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九个硕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复旦大学法学院自2000年起开始自主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是国内较早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的法学院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培养模式。目前,毕业并获得学位者600余人,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法学院在教学科研中贯彻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方针,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大力发展应用性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优势,国际法、法律史、诉讼法、民商法等学科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1993年在新加坡举办的国际华语大专辩论赛中,复旦大学代表队一举夺冠,四名队员中有两名当时法律系本科生。近年来,法学院有三个班级获得“上海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一项。2003年,复旦大学代表队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区第一名,代表中国赴美参加国际比赛。

  复旦大学法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多所大学法学院或法律学系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复旦大学法学院目前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杜克大学法学院、爱尔兰三一大学法学院、德国洪堡大学法学院、汉堡大学法学院、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山梨学院大学法学部、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法律系、韩国高丽大学法科大学院和新加坡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院校有交流协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