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三批征集志愿计划
一、专科三批的院校为面向本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的院校,只允许本市(地区)的考生填报。
二、本计划是专科三批第一志愿录取结束时各学校的缺额和新增计划。在招生过程中专业计划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并由招生学校进行解释。
三、计划包括计划性质、科类、学校和专业代号与名称及计划数等内容。除本次注明的要求外,其他有关要求请见《考试与招生》杂志增刊《200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
四、本次征集的志愿录取时如控制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招生学校同意,有降分录取的可能。所以允许低于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是否同意降分录取,请向招生学校咨询。
各市的填报要求为:
1、填报面向唐山市招生高校的考生,文史、理工类要求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200分及以上。
2、填报面向石家庄市招生高校的考生,文史、理工类要求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200分及以上(其中石家庄学院仍执行原分数线,不降分录取)。
3、填报面向邯郸市招生高校的考生,文史、理工类要求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200分及以上;艺术类要求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160分及以上,专业合格。
4、其他市仍执行本市前期对外公布的规定。
五、承德、廊坊、沧州三市已完成本批次招生任务。
六、本次征集的志愿录取时,不受本批次院校前期录取的投档最低分限制。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