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英语(论坛)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高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要求
第十条 200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和具体计划数为准。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符合国家统一颁布体检标准和要求;男女比例不限;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经省物价部门批准,金山学院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英语、工程管理等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
2、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农学、植物保护、林学等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
3、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6800元;
4、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标准学生公寓,按每生每学年住宿费950元收取;
5、教材费: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缴交教材费。第一学年预交600元,今后按学期结算,多还少补。
第十三条 金山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8000元/每生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