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09年2月19日至3月3日在全国设立的13个美术考点和7个音乐考点分别举行了艺术类专业的术科测试。根据各省报考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及考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划定各省各类别合格线。具体如下:
一、 美术类各省合格线:
省份
合格线
湖南
237.5
河南
232.5
安徽
233.25
江西
238
江苏
225.72
浙江
216.75
广西
226.75
广东
228.25
山东
229.5
河北
231.5
山西
227.25
甘肃
231.75
四川
236.75
北京
242
福建
242
贵州
242
海南
242
黑龙江
242
吉林
242
辽宁
242
内蒙
242
宁夏
242
天津
242
新疆
242
云南
242
重庆
242
湖北
*
环境艺术设计
330.33
资讯艺术设计
320.67
数字动画设计
318
珠宝首饰设计
332
* 说明:除湖北省考生外,其他美术类考生成绩均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基础科目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湖北省考生的成绩为湖北省联考成绩(满分为300分)与我校设计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之和。故湖北省考生美术专业划线需按四个专业分别划线。
二、音乐类专业各省合格线:
省份
钢琴
器乐
声乐
舞蹈
安徽
64.825
71.93
64.27
60
广东
60.583
65.008
68.81
河南
64.42
62.55
65.33
69.27
湖北
68.675
69.49
70.65
64.43
湖南
64.85
76.975
77
66.8
江西
62.43
61.13
68.25
60.2
山东
61.33
62.67
68.28
67.87
非我校设立考点省份
79.15
81.4
80.42
77.87
三、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后(按卷面满分150分核算,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以钢琴、器乐、声乐为主项的考生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另外珠宝首饰设计方向还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我校将按照其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理兼招。(说明:考生必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
2、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报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对单科成绩(语文、外语)的要求。
3、录取时还将考查政治思想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新生资格审查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