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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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650元/人·年、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三个档次。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补、减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之一,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贷款人数的比例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为6000元。近两年来我校先后共有近4000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签订合同金额近6000万元,已发放贷款金额3600多万元。解决了贫困学生交纳学费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早日成才。

  第二十三条 西安工程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有校内无息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涉及资助学生9200人次,发放资助金额400余万元。

  校内贷款:一等贷款2000元/年.生、二等贷款1000元/年.生,获贷比例达2%。

  减免学费:分为减免100%、50%、30%三个等级,减免比例达1.5%。

  困难补助:200-500元/生.次,补助比例达3%。

  勤工助学:共设1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发放勤工助学补助几十余万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助学金共计20余项,获奖金额每年达2000多万元。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获奖比例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1%,具体名额以国家当年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准,每年发放总金额30多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获奖比例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3%,具体名额以国家当年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准,每年发放总金额330多万元。

  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年.生、二等1500元/年.生,资助比例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7%,具体名额以国家当年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准,每年发放总金额1200多万元。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生、二等奖800元/年.生、三等奖500元/年.生,获奖比例达28%。每年发放近250万元。

  新生奖学金:1000元/生;

  学校设有“纺织之光”、“如意”、“旭日”、“柳棉”、“陕西省纺织工程学会特困生”、“桑麻”、“溢达”、“天然”、“理士”、“顺丰”、“福田”、“飞泰”、“砺志”、“达利”、“东佳”、“维珍妮”、“德美化工”等十七项专项奖学金和学校单项奖学金,合计金额近90余万元,受奖学生1500余人。

  学校设有“真维斯”、“红凤工程”、“精进”、“天然”、“溢达”、“德美化工”等多项社会助学金和“白福胜”自立基金、“爱心”基金。

  第二十五条 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及资助困难学生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及西安工程大学招生网。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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