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质量奖等31项奖学金。
第十六条 我校设置了国家助学贷款和优秀特困学生补助。
第六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可通过以下四个途径咨询:
1、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cqjtu.edu.cn)
2、咨询热线:023-62652497(语音电话) 023-62652498;
3、电子邮件:zsk@cqjtu.edu.cn;
4、QQ在线咨询:1136422770、1033291203、1139996011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