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专业为五年)。因某种原因需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弹性学制为八年。
三、收费标准:
1.学费(不含书费):5500元/年
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享受全额奖学金(学费与住宿费全免)
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7000元/年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表演、美术学专业:9000元/年
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专业:12500元/年
2.住宿费:800-1500元/年。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同上。
以上收费和学习期间发生的重修费等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元;
2.学校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特等奖每学年5000元,一等奖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每学年1500元,三等奖每学年800元;
3.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捐赠设立。在校、院两级设有好日子奖学金、永亨银行奖学金、富士康奖学助学金等近二十项。其中好日子奖学金每年100万元,奖励100人,每人每学年10000元;
4.新生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以下新生(不含单考单招、定向、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每人10000元:
A、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或标准分80分)及以上的新生;
B、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总分(不含附加分)的新生;
C、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艺术类新生:
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指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分;
②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不分批次则指艺术类本科线)50分(或标准分80分)及以上。
五、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