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规则:对于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专业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时,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课考试,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当地省区录取控制线时,根据艺术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6、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五、学费标准(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批准文件)
◎ 英语、日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0000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专业:12000元/人·学年。
六、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88—5135636、5135638
学院网址:http//www.lywhxy.com 电子信箱:lywhxy_zsb@163.com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 邮编:6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