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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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院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院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六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

  第八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秉承中国矿业大学“勤奋、进取、求实、奋进”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方针,立足宁夏、服务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分择优录取。理科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除采矿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它所有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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