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已出炉,对今年我省高考报名、录取和志愿填报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定一:今年新增两类人不得高考
我省《实施规定》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今年,我省新增两类人员不得报考: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或代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往年三类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规定二:6月9日、10日外语口试
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除非通用外语语种科目和汉语文外,其余各科目均由我省自主命制,试卷由省统一印制。
我省高考定于6月7日和8日举行,7日考语文、数学;8日考文综、理综和外语。外语考试分英、俄、日、德、法和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参考,各外语语种考试均不含听力考试。凡拟报考外语院校、系(科)和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安排在6月9日和10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
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
规定三:6月30日前网上填志愿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后、6月30日前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委确定并公布。
今年我省规定:在设备、技术、管理和人员均已具备条件的市、州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未试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市、州,仍由考生填涂《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县(市、区)招办用光电阅读机采集志愿信息。《志愿卡》由考生亲笔填涂。根据网上采集或阅读考生填涂的《志愿卡》后采集的志愿信息,县(市、区)招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每个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
规定四:本二后批次实行1 4志愿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第一志愿,两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
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0所单招院校应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录取。澳门五所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四川2009年高考6月30日前高考查分上网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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