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09年内蒙古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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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2009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内蒙古少数民族预科学生5名 。

序号    专业    学制    计划

1  表演(戏剧影视)  四     5

  2、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办学点在华山路校区。

二、 报 考 条 件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参加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名且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

  2、蒙古族及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蒙汉兼通优先。

  3、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三、专业考试报考办法及时间

  1、2009年5月15日(周五)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2、报名手续:

  (1)至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邮寄通知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要准确有效);

  (2)交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文化考试考生号;除身份证外,考生所交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需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3、报考费:专业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要求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四、专 业 考 试

  1、考试日期: 2009年5月16-17日(周六、日),具体时间视考生报名情况会有所调整。

  2、 各专业均须进行初试、复试考程。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

  表演(戏剧影视)

  初试:①语言(自备) ②演唱(自备) ③命题即兴集体表演

  复试:①语言(自备) ②演唱(自备) ③形体(自备) ④命题即兴表演

  三试:①语言 ②形体 ③命题即兴表演 ④综合面试

  3、报名与考试地点: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具体请留意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门口指示牌)

  4、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五月下旬发出书面通知考生并报内蒙自治区高招办,

五、招生录取

  1、在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后,我们将对在文化高考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排名的先后依次进行预科生录取。

  2、预科生在学校指定的预科培训院校学习一年后,学习成绩合格者转入2010年本科计划正式录取,进入上海戏剧学院学习。

六、其 它

  1、预科生进入预科学校学习,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根据预科学校规定的标准缴纳。

  2、转入本科到上海戏剧学院学习,每学年学费10,000元,住宿费1,500元,教材费500元(教材费属代办性质,根据自愿委托进行代办)。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帮困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制度,各类奖学金平均受奖面达本科学生的50%以上。

  华山路校区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或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带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21) 62495375

  询问专业考试成绩,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2316

  本校网页: (1)www.sta.edu.cn (2)www.sta.sh.cn

  E-mail: sx_zsb@126.com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专业招生考试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各项专业素质进行考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主要包括外部条件(形象、气质、身高、声音、语言等)、激情、感受力、想象力、形体协调与控制能力、乐感等。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

  表演(戏剧影视)

  初试:

  考试目的:以考察学生外部条件为主,如形象、气质、身高、声音、语言、歌唱能力等。

  考试内容:

(1)语言—— 考生自备故事、散文、寓言(任选一项)。要求在语言展示时必须注重对自选作品内容的理解和体现。

(2)演唱—— 自选歌曲一首,考察考生音量、音质、音色、乐感和表现力。

  复试:

  考试目的:主要是从声音条件、语言条件、形体条件、表演基本素质四个方面进行考察,较优秀的考生则进入三试。

 考试内容:

(1)形体——自备(也可以任选舞蹈、艺术体操、武术中的一项)

(2)表演——命题即兴表演

(3)语言——自备

(4)演唱——自备


  三试:

 考试目的:对考生的内、外部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考试内容:

(1)形体 —— 综合测试

(2)语言 —— 命题即兴作品

(3)表演 —— 命题即兴表演

(4)面试 —— 人文素质综合测试

二、专业合格评分方法

  对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展现出来的各项素质,采取相互比较的方法,确定初复试成绩(合格与不合格)。三试由招生考试小组经过详尽的研究、充分的讨论,确定合格名单和划定专业分数(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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