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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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如有同分进档而又有选择专业或录退档的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有无特长、相关单科成绩。

  英语(论坛)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6.2009年学校在经济学院实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在信息学院实行“大类招生,灵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即新生按专业招生,入学后按经济学大类进行培养,到第四学期初,根据学生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和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再调整确定学生所学专业。“大类招生,灵活培养”即被信息学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不确定专业,在信息学院内统一编班,学习相同课程。在大学学习的4年中,依据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在信息学院内可获得3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7.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我校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我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均达到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对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九、收费标准: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750元—1500元。

  十、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学校帮助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学措施,保证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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