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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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凡有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校广告学、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工程专业,有色盲者不能报考我校传播学、传播学(媒体经营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IT项目管理)专业。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要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对健康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不同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我校将录取结果张贴在校园的橱窗内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本科生学费标准:英语(经贸英语)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5500元/学年;环境工程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5500元/学年;其余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高职生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本专科生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其中港澳台侨学生若住留学生宿舍,标准为20元/天、床。

  第十一条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松下育英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校针对学生个人开设多项单项个人奖励,包括成绩优异奖、学术科研论文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社会贡献奖等。

  学校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三全博爱助学基金”、“关心下一代奖助学金”、“鑫恒·泰泽励志助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供所在地区乡、镇以上(包括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入学后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保证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原因影响学业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校本部: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邮编—— 100070

  电话——(010)83952090

  学校网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教育网http:// zs.cueb.edu.cn

   非教育网http://cuebzs.ddns.com.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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