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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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学院代码:10175

  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及校址:侦查学专业、公安情报学专业、治安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视听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法医学等九个专业,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警犬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一、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论坛)语种。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校区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8:1,办学地点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校区的警犬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2:1。

  二、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就业说明

  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公务员考试,合格者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学费4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经学校评定可减免学费;优秀特困生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其他专项特困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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