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旅游管理(空乘方向)专业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M--1.72 M,男生1.74M--1.82M;任何一眼*眼远视力不低于0.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发音清晰。其他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在同等条件下将参考选考科目或相关科目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兼招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旅游管理(空乘方向)专业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工业设计(艺术类)和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动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之和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鉴于江苏省实施新高考(论坛)方案,我校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一门限选物理或者历史,且等级为B以上,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或者政治或者地理,且等级为B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七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以河南省物价部门的批件为准。
第十八条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以河南省物价部门的批件为准。
第十九条奖贷助学情况。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郑州航院校内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